浙江省属监狱系统金华地区公车网络拍卖会
拍卖规则
受相关单位委托,浙江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将举办“浙江省属监狱系统金华地区公车网络拍卖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专为2017年6月15日拍卖会制定。
一、拍卖标的:帕萨特、雅阁、凯美瑞等共计20余辆(不含车牌),按现状拍卖(清单详见网站);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网络拍卖,竞买人须通过网络竞价;
三、预展、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2017年6月14日,(9:00—16:30);
四、现场预展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横三路金华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内;
五、参拍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间登录“浙江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址(paimai.mycjj.com)”,自行注册会员账户,点击“马上充值”按钮,以支付宝方式网络支付相应参拍保证金,获得参拍权限,参拍保证金为10000元/辆,成交后不冲抵车款。
六、拍卖时间:2017年6月15日13:00开始。
七、参拍网址:网络竞买人在拍卖前登陆“浙江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paimai.mycjj.com)”,以会员账号登录后,点击拍卖车辆图片,进行网络竞价。
特别提示:
(1)、无法提供有效暂住证的非车籍地户籍的个人竞买人或注册地在车籍地以外的单位,拍卖成交后车辆无法在车籍地过户,必须办理车辆外迁提档手续,买受人必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车管所提档、落档政策(如“排放、车型、年限”等准入标准),承诺可以提档和落档,否则将做违约处理,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核实自己的竞拍权限,妥善保管自己的竞买账号,不得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公司。凡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拍品展示
拍卖标的的质量和规格型号以车辆停放现场展示的实物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状态、品质和任何瑕疵不作担保。本公司所提供的车辆照片、情况介绍资料、清单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本公司人员口头表述及影像播放效果承担任何责任。车辆如需维修,由买受人自理。竞买人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实地了解拍卖标的状况,自主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一旦应价即表明知晓并认可拍卖标的状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车辆年审保险到期的需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有权对车辆信息及手续情况进行更正,请竞买人在拍卖前特别注意。
九、拍卖会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会开始前,竞买人凭账号及密码进入网络拍卖厅。
1.网络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网络竞价系统和流程,提早进入网络拍卖大厅准备参拍,网络竞买人自行配备的竞价终端参与竞价时,应尽量选择高性能、高配置的终端设备和高宽带、高安全性能的网络环境。
2.拍卖人、委托人依法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更正拍卖车辆信息、撤除撤回拍卖标的,并不受竞买人的追索。
3.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果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人有权宣布不成交并停止该拍卖标的的拍卖。拍卖时,按照公布的起拍价及增价幅度,竞买人可点击按钮表示应价,即表示接受此时的价位,不得撤回。当最高应价经倒计时确认再无人加价后,由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成交。
4.拍卖成交时,网络买受人即达成与拍卖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协议,网络买受人即同意授权我公司人员代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该项交易的书面确认。
5、声明:网络竞买人应对可能存在的网络不稳定情况,即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因软件突发问题等可能造成网络出价延时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情况做好充分估计,对上述原因所导致的竞价风险以及竞买人自身操作失误、差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网络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公司及平台中心不对此做出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的佣金为: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5%(不足1000元,按1000元/辆收取)。
十、付款方式
1.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当日起2日内,即2017年6月16日中午17:00前付清全额车款、拍卖佣金。拍卖会前买受人已付的参拍保证金不冲抵车款。
2.买受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付款,实际应付余款金额可咨询我公司财务人员。
(1)、刷卡缴纳:到我公司(杭州市沈半路245号)办公室刷卡缴纳(需银联储蓄卡,前两张卡免收手续费,第三张按银联规定收取50元/笔刷卡手续费,由买受人承担。)
(2)转账缴纳:通过银行系统转账(转账时必须备注:买受人姓名及所购车辆车牌号码)。拍卖人账户名:浙江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账号:3310 6616 0018 1501 1071 5
十一、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依本规则和《拍卖特别说明》按时足额支付款项并提供过户所需证件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已付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逾期天数收取车款滞纳费(按每天人民币200元/辆标准收取)。同时,我公司有权依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拍卖人无需违约人同意即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买受人、委托人需交纳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二、车辆过户
1.买受人本人须在全部款项付清后1个工作日内,最迟到6月19日向我公司提交过户或外迁提档所需证件资料,由买受人(新车主)本人亲自前往办理相应手续,否则做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他法律责任。过户提档受理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横三路金华市二手车交易市场。
本次拍卖的车辆过户时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在办理过户时以现金支付,本次拍卖成交车辆由金华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仙桥汽车城内横三路北侧)代办车辆过户相关手续,以下收费标准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金华市二手车交易市场规定为准:
① 二手车交易费如下:
金华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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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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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
月/年 |
0-36月 |
37月-72月 |
73月-108月 |
109月-144月 |
145月以上 |
||||
汽 |
载 |
微、小型汽车及轿车 |
1.0以下 |
1 |
300 |
200 |
|||||
1.0-1.6(含1.0) |
2 |
500 |
400 |
300 |
200 |
||||||
1.6-2.0(含1.6) |
3 |
700 |
600 |
500 |
400 |
300 |
|||||
2.0-2.5(含2.0) |
4 |
800 |
700 |
600 |
500 |
400 |
|||||
2.5以上(含2.5) |
5 |
1000 |
900 |
800 |
700 |
600 |
|||||
出租车 |
6 |
300 |
|||||||||
中型(9-19座) |
7 |
700 |
600 |
500 |
|||||||
大型(20座以上) |
8 |
1000 |
900 |
800 |
700 |
600 |
|||||
载 |
微型(车重≤1.8T) |
9 |
300 |
200 |
|||||||
轻型(1.8T<车重≤6T) |
10 |
400 |
300 |
200 |
|||||||
中型(6T<车重≤14T) |
11 |
500 |
400 |
300 |
200 |
||||||
大 、重型(车重>14T) |
12 |
700 |
600 |
500 |
400 |
300 |
|||||
摩托车 |
13 |
100 |
|||||||||
其他类型汽车 |
14 |
800 |
600 |
400 |
② 国税:拍卖成交价的2%;
③ 评估费: 100元/辆,牌照费:150/辆。
④代办费:为确保拍卖成交车辆安全、及时过户,本次拍卖成交车辆由金华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办车辆过户相关手续,代办费为150元/辆。
2.车辆外迁: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需办理外迁提档的买受人应自行详细了解车辆转出、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因转出地车管所不予提档或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在成交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提取车辆。
4.牌照领取、车辆保险变更由买受人提车后自行办理。
5、非金华号牌车辆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提档手续,买受人需缴纳“过户保证金”20000元,买受人需在提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或提档手续,并提供“二手车交易发票原件(发票金额必须与实际成交金额一致)、过户好的行驶证及登记证、二手车交易税票”等给拍卖公司,否则过户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十三、车辆交付
1.买受人本人应在车辆过户或外迁提档手续办完后1日内,凭本人身份证、二手车交易发票、车辆证件和成交确认书与拍卖人完成提车手续,并提取车辆。超过此期限,本公司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车辆灭失、毁损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还须按逾期提车天数及罚金标准(200元/每日每辆车)计算缴纳违约金。
2.买受人收到成交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资料后即视为交付完毕。车辆提车过程中产生的修理费及逾期不提车所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的车辆自买受人提车之时起,所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十四、退还保证金
竞买人需提供支付宝保证金缴纳订单号及姓名给拍卖人,经拍卖人审核通过后,保证金将在申请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系统自动退至竞买人支付宝账户,保证金不计息。
十五、本次拍卖车辆购置税证遗失及未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相关补办手续及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十六、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前的拍品说明内容知悉,并对本拍卖细则完全认可。
十七、本拍卖规则的解释权归浙江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7日